一、出臺背景
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養老服務工作,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要求,推動我市養老服務管理規范化、標準化建設,根據《關于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的指導意見》(民發〔2019〕137號)、《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》國家標準(GB/T37276-2018)、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新民發規〔2020〕1號)及《克拉瑪依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克民發〔2021〕17號,經研究,決定成立克拉瑪依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評定委員會”)。
二、制定過程
2021年6月,市民政局根據《關于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的指導意見》(民發〔2019〕137號)、《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》國家標準(GB/T37276-2018)、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新民發規〔2020〕1號)及《克拉瑪依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克民發〔2021〕17號,起草了《關于成立克拉瑪依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委員會的通知》,經征求市財政局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1家單位的意見建議后,于2021年7月1日印發執行。
三、主要內容
(一)政策適用范圍
養老機構。
(二)主要措施
統籌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,負責組織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復核,對已獲評定等級的養老機構的抽查復評等工作。
(三)執行口徑
由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。
(四)具體內容
1、評定委員會宗旨
評定委員會由市民政局負責組建,由業務主管部門、養老機構、研究機構、社會組織、高等院校等有關專業人員組成。
評定委員會統籌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,負責組織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復核,對已獲評定等級的養老機構的抽查復評等工作。
評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,負責評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。
2、聘任原則
評定委員會委員由評定委員會聘任,聘任期三年,從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。
3、評定委員會工作職責
(1)制(修)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和評定細則;
(2)組織實施一級、二級和三級養老機構的等級評定工作,指導養老機構申報四級、五級養老機構的等級評定;
(3)負責開展一、二、三級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復核及糾紛爭議裁定工作;
(4)組織實施全市養老機構的抽查復核工作,每天抽查復核比例不低于當年獲評等級機構總數的20%;
(5)建立和管理評定專家庫,對評定專家開展培訓工作;
(6)制作和核發一級、二級和三級養老機構的證書、牌匾;
(7)其他相關工作。
四、解讀主體
克拉瑪依市民政局
五、解讀人
第一解讀人:李忠新 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、局長
日常解讀人:王永杰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