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區財政局、稅務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第二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八十四條的規定,按照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8〕13號)有關要求,經克拉瑪依市財政局、克拉瑪依市稅務局聯合確認,現將2021年度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布如下:
1. 克拉瑪依市明智兒童康復中心
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對上述非營利組織當年符合規定條件的收入,可以作為免稅收入。
克拉瑪依市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克拉瑪依市稅務局
2022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