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來源:市人大】
【信息時間:2021/04/15 閱讀次數: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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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1年4月13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)
(一)
決定免去:
周小三的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;
劉恒毅的克拉瑪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;
劉在軍的克拉瑪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職務;
夏梓苡的克拉瑪依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;
梁建鵬的克拉瑪依市水務局局長職務;
周利軍的克拉瑪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。
決定任命:
肖健為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;
袁新洋為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;
李云為克拉瑪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;
蘇偉為克拉瑪依市商務局局長;
蔡國標為克拉瑪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。
(二)
任命:
張疆華為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。
免去:
陳疆偉的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;
李濘江的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決定張疆華為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。
(三)
批準任命:
王震為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。